开阳县学前教育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开阳县教育局关于开阳县学前教育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JDZB-2025-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开阳县学前教育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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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序列号:P52012120250001K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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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采购公告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编制、第三节 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第二 资格文件、(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及附件 无《分包协议书》及《中型企业预留份额统计表》。 增加《分包协议书》及《中型企业预留份额统计表》。
2 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二节 商务要求、四、质保 此次招标设备质保期三年,若国家及行业对产品有更长质保要求的,按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在质保期内设备如出现故障,中标商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 此次招标设备质保期一年,若国家及行业对产品有更长质保要求的,按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在质保期内设备如出现故障,中标商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
3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节 评分标准、二 评分标准、资格审查表、7.特殊资格审查 本项目产品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品目清单的(详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清单),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节能认证证书。
4 第一章 采购范围、第三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二)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本项目产品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品目清单的(详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清单),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节能认证证书。
5 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二节 商务要求、三、售后服务 4.此次招标设备质保期三年,若国家及行业对产品有更长质保要求的,按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在质保期内设备如出现故障,中标商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 4.此次招标设备质保期一年,若国家及行业对产品有更长质保要求的,按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在质保期内设备如出现故障,中标商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节 评分标准、二 评分标准、符合性审查表、第2条 2.提供技术实质性响应审查承诺函,完全响应第二章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
7 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五节 实质性要求明细表、技术实质性要求 提供技术实质性响应审查承诺函,完全响应第二章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
8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节 评分标准、二 评分标准、资格审查表、9.若本品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申明函 投标供应商以协议分包方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预留本项目预算总额的30%及以上份额由中小企业货物制造商提供,其中由小微企业货物制造商提供的比例不低于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之间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不得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9 第一章采购范围、第三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 (四)本品目□是☑否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可在括号中进行补充说明) (四)本品目☑是□否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以协议分包方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预留本项目预算总额的 30%及以上份额由中小企业货物制造商提供,其中由小微企业货物制造商提供的比例不低于 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之间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不得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10 第一章 采购范围、第一节 采购项目概述、三 采购合同管理 1.是否允许分包:□是☑否;2.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包含: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等内容)、金额或者比例:不允许 1.是否允许分包☑是□否;2.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包含: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等内容)、金额或者比例:(1)供应商需将部分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货物分包给中小微货物制造商,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预算总额的30%及以上(其中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之间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不得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2)允许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图书)分包给具有特许经营的供应商。
11 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编制、第九 其它补充材料 无《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清单》 增加《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清单》
12 第一章 采购范围、第一节 采购项目概述、四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 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否,具体内容为: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否,具体内容为:投标供应商以协议分包方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预留本项目预算总额的30%及以上份额由中小企业货物制造商提供,其中由小微企业货物制造商提供的比例不低于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之间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不得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更正日期:2025-03-21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开阳县教育局

地 址:开阳县城关镇学良大道农业科技大楼

联系方式:189851149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嘉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云开街道办事处云开居委会城东路云开国际2幢16-2号

联系方式:13098507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贵州嘉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电 话:13098507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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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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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预览:
澄清变更公告.pdf
澄清文件压缩包.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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