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AS-2025-006107)
根据《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项目已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交易事宜,特此证明。
项目编号 | E52040220250004NH | ||
项目名称 | 安顺市西秀区国有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 | ||
招标人 | 安顺市西秀区汇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贵州木元隆招标有限公司 | ||
项目类别 | 建设工程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时间 | 2025-09-18 | 公示时间 | 2025-10-14 到 2025-10-17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紫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报价(元) | ①设计以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规定计费方式下浮 35 %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相关强制性规范要求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②施工按贵州省 2016 年版五部定额及相关计价调整配套文件的取费标准下浮 1 %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修补其中的任何缺陷。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南悦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
报价(元) | ①设计以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规定计费方式下浮 35 % 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相关强制性规范要求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②施工按贵州省 2016年版五部定额及相关计价调整配套文件的取费标准下浮 1 % 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修补其中的任何缺陷。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黔冠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报价(元) | ①设计以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规定计费方式下浮35%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相关强制性规范要求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②施工按贵州省2016年版五部定额及相关计价调整配套文件的取费标准下浮1%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修补其中的任何缺陷。 |
发证单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交易证明书专用章) | |||
日期:2025年10月2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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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预览:
jyzms.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