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标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安新区湖潮乡芦官村、高峰镇岩脚村、马场镇平阳村、党武镇葵花山村等39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监理于2018年1月3日10:00时在贵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如下内容:
没有通过初步审查的有4家单位: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贵州智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骅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原因:投标文件所附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复印件,复印件无效。通过初步审查单位有1家单位:深圳市建艺国际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因通过初步审查单位只有1家单位,不具有竞争性,因此不再继续进行详细评审,故本次招标流标。
投标单位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贵州贵安土地整治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公示期:2018年1月4日至2018年1月8日
投诉机构:贵州贵安新区国土资源局
投诉电话:0851- 88902808
通讯地址:贵州贵安新区临时行政过渡中心(湖潮乡)
发布时间:2018年1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