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2017年江龙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二次)招标流标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江龙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委托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代理公司)公开招标的镇宁自治县2017年江龙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二次)招标于2018年1月16日10时30分开标,开标结果如下:
在开标过程中(福建省建盟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做废标处理,因投标家数少于3家,不满足开标条件其他投标人领回投标文件,本项目做废标处理。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8年1月25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江龙镇人民政府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