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2017年江龙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二次)招标流标公示
2018-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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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镇宁自治县江龙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二次招标于2018年1月16日开标,因投标报价超限和投标家数不足,项目做流标处理。公示期至2018年1月25日。
关键信息
开标时间
2018-01-16 10:30
项目名称
镇宁自治县2017年江龙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公告类型
招标流标公示
详细内容
镇宁自治县2017年江龙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二次)招标流标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江龙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委托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代理公司)公开招标的镇宁自治县2017年江龙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二次)招标于2018年1月16日10时30分开标,开标结果如下:
在开标过程中(福建省建盟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做废标处理,因投标家数少于3家,不满足开标条件其他投标人领回投标文件,本项目做废标处理。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8年1月25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江龙镇人民政府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2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镇宁自治县2017年江龙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的二次招标流标公示。招标人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江龙镇人民政府,代理公司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18年1月16日10时30分进行开标,因福建省建盟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被做废标处理,且投标家数少于3家,不满足开标条件,最终本项目做流标处理。交易结果公示期至2018年1月25日,投标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内向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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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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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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