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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自治县顶云新城区防洪、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GL1+000~GL2+593干流段)

2018-01-18 查看 3 次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公告

关岭自治县顶云新城区防洪、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GL1+000~GL2+593干流段)流标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关岭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标的关岭自治县顶云新城区防洪、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GL1+000~GL2+593干流段)已于2018年01月02日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根据缴纳保证金情况,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本项目于2018年01月02日至2018年01月09日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8年01月17日下午16:00时,保证金缴纳家数少于3家,不满足开标条件,故本项目作流标处理。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8年01月23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关岭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关岭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