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秀区2016年华兴公司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废标公示
2018-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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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西秀区华兴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因所有投标人未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而全部作无效标处理,宣布废标。公示期至2018年3月5日。
关键信息
开标时间
2018-02-27 10:30
项目名称
西秀区2016年华兴公司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公告类型
招标废标公示
详细内容
西秀区2016年华兴公司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废标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陕西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委托贵州安顺瑞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西秀区2016年华兴公司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于2018年02月27日10时3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评标委员会共收到投标文件5份,经初步评审5家投标文件未满足招标文件文件要求。所有投标人未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条"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的要求,根据无效标条件B2.4条,5家投标人均作无效标处理。
废标结果公示至2018年3月5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西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陕西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 贵州安顺瑞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3月02日
完整摘要
西秀区2016年华兴公司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已于2018年2月27日10时3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共收到5份投标文件,经初步评审,所有投标人均因未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而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无效标条件,5家投标人均被作无效标处理,本次招标宣布废标。废标结果公示期至2018年3月5日,投标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内向安顺市西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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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安顺瑞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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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贵州安顺瑞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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