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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 设计、勘察、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无效公示

2018-03-13 查看 13 次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其他公告

黎平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

设计、勘察、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无效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黎平县水库和扶贫生态移民局的黎平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设计、勘察、施工(EPC)总承包(入场登记号:FJ52263120180103004YJL)于2018年1月30日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公示内容如下:

招标无效原因说明

1. 本项目于2018年1月8日发布招标公告,于2018年1月8日开始发售招标文件,于2018年1月19日向各投标人补发红线图,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30日。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本项目补发红线图的时间(2018年1月19日)距离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1月30日)不足15日,同时也没有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于2018年1月30日开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故本项目作招标无效处理。

招标无效公示从2018年3月13日至2018年3月15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向黎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855-6210422 )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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