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黎平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因补发红线图时间不足15日,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被宣布招标无效,公示期为2018年3月13日至3月15日。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黎平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设计、勘察、施工(EPC)总承包
详细内容
黎平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设计、勘察、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无效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黎平县水库和扶贫生态移民局的黎平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设计、勘察、施工(EPC)总承包(入场登记号:FJ52263120180103004YJL)于2018年1月30日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公示内容如下:
| 项目 |
内容 |
| 招标无效原因说明 |
1. 本项目于2018年1月8日发布招标公告,于2018年1月8日开始发售招标文件,于2018年1月19日向各投标人补发红线图,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30日。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本项目补发红线图的时间(2018年1月19日)距离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1月30日)不足15日,同时也没有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于2018年1月30日开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本项目作招标无效处理。 |
招标无效公示从2018年3月13日至2018年3月15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向黎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
完整摘要
黎平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设计、勘察、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于2018年1月30日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因招标人于2018年1月19日补发红线图,距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30日)不足15日,且未顺延截止时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无法采取补救措施,根据第八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作招标无效处理。公示期为2018年3月13日至2018年3月15日,异议投诉电话为0855-621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