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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与办公用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废标公示

2018-04-28 查看 3 次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其他公告

镇宁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与办公用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废标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招标人)委托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镇宁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与办公用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于2018年4月26日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将开标结果公示如下:

开标时间截止前共收到3家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开标时,有一家投标单位投标函未加盖公章,剩2家投标单位,不满足开标条件,本项目废标。

结果公示至2018年5月4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8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