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遵义医学院新蒲校区实验室及附属用房(综合实训中心)建设项目”流标的情况说明
各投标人
我单位的“遵义医学院新蒲校区实验室及附属用房(综合实训中心)建设项目” 于2018年3月12日~14日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了中标公示,公示期间先后收到部分投标人交来的质疑函,经我院对质疑函的内容核实后,情况属实。
由于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均不能成为合格的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经我院研究决定,“遵义医学院新蒲校区实验室及附属用房(综合实训中心)建设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特此说明
遵义医学院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