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龙新区2015年顶效镇(大龙潭点)棚户区项目(四次)招标的通知
各投标人:
由于本项目中标单位放弃中标,根据“关于对义龙新区2015年顶效镇(大龙潭点)棚户区项目(三次)重新招标的情况报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经我单位研究并经贵州顶效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义龙新区规划和交通建设管理局备案后,现决定本项目重新进行四次招标。
请各投标人关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信息。
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