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及时的招投标信息平台

普安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PE管材)(二次)流标公告

2018-09-06 查看 2 次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公告

普安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PE管材)(二次)流标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普安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所(招标人)委托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普安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PE管材)(二次)招标 于2018年09月05日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根据开标情况,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本项目共有3家投标单位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资格评审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质量检测或管理部门出具关于本次投标产品质量的检测报告(检验报告)原件壹份,黔西南州隆成义商贸有限公司和黔西南州黔鑫商贸有限公司均没有提供质量检测报告原件,所以资格审查不通过,本次评标只有一家满足条件,不具备竞争条件,故本次评标流标。

结果公示至2018年09月10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普安县水务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