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大江大河水文监测(二期)建设工程座马河水文站 施工废标公示
2018-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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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座马河水文站施工招标废标公示。4份投标文件中1份满足要求,3份因工程量清单缺项被废标。公示期至2018年9月17日。
关键信息
开标时间
2018-09-07 09:30
项目名称
贵州省大江大河水文监测(二期)建设工程座马河水文站
公告类型
施工招标废标公示
详细内容
贵州省大江大河水文监测(二期)建设工程座马河水文站施工废标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省安顺市水文水资源局委托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贵州省大江大河水文监测(二期)建设工程座马河水文站施工招标已于2018年9月7日9时3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评标委员会共收到投标文件4份,经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1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贵州省安顺市水利电力建设总公司、贵州光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水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工程量清单缺项,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1条,按废标处理。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8年09月17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发布单位:贵州省安顺市水文水资源局、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2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贵州省大江大河水文监测(二期)建设工程座马河水文站施工招标的废标公示。招标由贵州省安顺市水文水资源局委托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于2018年9月7日9时3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委员会共收到投标文件4份,其中1家投标人满足要求,其余3家投标人(贵州省安顺市水利电力建设总公司、贵州光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水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工程量清单缺项被按废标处理。公示期至2018年9月17日,投标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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