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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水城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文化创意景观工程(剩余栏杆部分)施工中标候选人候选公示

2018-09-21 查看 27 次 贵州中大恒义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贵州中大恒义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其他公告

中标候选人顺延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六盘水市水城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文化创意景观工程(剩余栏杆部分)施工

招标人

六盘水市水利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中大恒义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8/9/14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富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A)

30.37

项目管理机构得分(C)

5.00

投标报价得分(D)

20.00

其他因素得分(F)

29.50

扣分因素(G)

0.00

详细评审得分合计

84.87

项目经理姓名

王官胜

工程施工投标报价(元):

20301495.45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成宇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A)

27.77

项目管理机构得分(C)

7.00

投标报价得分(D)

20.00

其他因素得分(F)

29.60

扣分因素(G)

0.00

详细评审得分合计

84.37

项目经理姓名

龙飞

工程施工投标报价(元):

19864897.88

公示期

2018/9/21至2018/9/26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九部委23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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