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兴义市粮油储产销一体化迁建扩能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公示的更正公示的说明
兹有我单位代理的“兴义市粮油储产销一体化迁建扩能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于2018年10月31日 14 时 10 时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评标一室)进行复审。复审结果如下:
广西地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拟派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中的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姚维盛”未提供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证明。不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9页第1.4.1项第3小点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54页“废标条件”B2.4条“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资格评审中的其他要求,如勘察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该项不合格;其他如不完全符合要求作细微偏差处理);”,作废标处理。
特此更正本项目于2018年8月21日出具的评标报告第2页第4段中废标依据。复审没有改变原评审结果,现申请将复审结果进行中标公示。
2018年 11 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