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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第八小学迁建项目(设计)招标交易结果公示(更正)

2018-11-20 查看 9 次 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公告

安顺市第八小学迁建项目(设计)

招标交易结果公示(更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市西秀区教育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委托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安顺市第八小学迁建项目(设计已于201803091130分开标,该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交易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按《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40%计取。

中标工期: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任鸿斌

项目负责人资质: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职称)证号:145200269

第二中标候选人:深圳建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价:按《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40%(设计复杂程度按1.0计算)。

中标工期: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周德成

项目负责人资质: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职称)证号:084200770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标价:按《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40%计取。

中标工期: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刘斌

项目负责人资质: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职称)证号:065200189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81123,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西秀区建筑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西秀区教育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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