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武乡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工程施工废标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西秀区杨武布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招标人)委托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杨武乡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已于2019年1月8日10时3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评标委员会共收到投标文件4分,经初步评审0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其中:1贵州奔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受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响应,依据招标文件B2.15条,按无效标处理。2.贵州奔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贵州中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桦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修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工程名称与甲方清单不一致,依据招标文件B2.8条,按无效标处理。3.贵州中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地29项杨武停车场与甲方清单不一致,依据招标文件B2.8条,按无效标处理,4家投标单位均按无效标处理,建议招标单位重新招标。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9年1月22 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西秀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西秀区杨武布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