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果树风景名胜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建设项目二标段工程施工废标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黄果树旅游区项目工作中心(招标人)委托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黄果树风景名胜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建设项目二标段工程施工招标,于2018年12月11日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贵州建工集团第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投标函中专业工程暂估价填写不符,依据招标文件53页B2.9条,作无效标处理;贵州化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投标文件商务册P237页和P197页暂估价金额与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不一致,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建议该项目重新招标。
交易结果公示2018年12月28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建设规划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黄果树旅游区项目工作中心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