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江构皮滩水电站翻坝运输系统建设
码头工程设备采购流标公示
1、项目名称:乌江构皮滩水电站翻坝运输系统建设码头工程设备采购
2、招标人名称:贵州省航电开发投资公司;
3、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28日;
6、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10日9:30;
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流标原因:到截止时间前,按时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的单位不足三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本项目不能进行开标,作流标处理;
9、公示期: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15日止。
10、投诉举报的处理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证据,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三)对招标人的投诉举报,或投诉事项牵涉到招标人有违规违纪嫌疑,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核查处理。
(四)投诉受理及处理时限:收到投诉书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立即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上述第(1)款要件要求的,将投诉材料补正要求告知投诉人后退回;形式上符合上述第(1)款要件要求的,自收到投诉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五)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并在相关网站公布。
为了维护交通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防止恶意举报造成业主单位评标结束后的定标工作难以如期完成,进而导致工程迟迟不能开工,对投诉举报的受理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投诉举报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部委的规定。对于上级部门有明确批示的投诉举报,按批示处理。对于直接收到的投诉举报,若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规定的受理条件,且不能联系到投诉举报人的,则可不受理;能联系到投诉举报人的,应告知其不予受理的原因,若其补正后的投诉举报材料仍不能满足受理条件,则不再受理。
招 标 人:贵州省航电开发投资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851-88402056
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基本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92250
招标人:贵州省航电开发投资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 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3号楼16楼 |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高新区毕节路58号联合广场4号楼33层 | |
联系人:龚先生 | 该项目联系人:叶兆庭 | |
电话:0851--88402056 | 该项目联系电话:0851-86782318、0851--867784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