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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路南段建设项目—(设计)废标公示

2019-02-19 查看 2 次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其他公告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路南段建设项目—(设计)废标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委托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路南段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于2019年1月25日10时3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无

注:评标专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废标结论:1、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质未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招标文件31.4第2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规定,建议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2、所有投标人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未证明受聘单位与投标人相符。未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废标条款第4条的要求,按废标处理。

交易结果公示2019年2月22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