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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复议)中标公示

2019-05-14 查看 13 次 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其他公告

(复议)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亮彩保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复议时间

2019年05月10日12时00 分

复议地点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聚广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元

11972747.83

工期(日历天)

90

项目经理

胡孝云

质量要求

达标

项目负责人资质:

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

黔251141521427

得分

88.88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中和祥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11981956.64

工期(日历天)

90

项目经理

徐友林

质量要求

达标

项目负责人资质:

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

黔251161732182

得分

87.86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恒润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11964126.66

工期(日历天)

90

项目经理

王作斌

质量要求

达标

项目负责人资质:

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

黔259141520859

得分

76.17

公 示 期

2019年05月14日至2019年05月17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亮彩保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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