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单位拟实施的“仁怀市盐津安置区平场及路网二期工程勘察招标”,该项目场平及路网工程已完成,因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为尽快实施本项目勘察任务,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沿用原立项批复作为招标依据,并将招标项目名称变更为“仁怀市盐津安置区二期勘察招标”,现特申请将原报建内容终止招标。
2、参与投标报名单位的报名费,由报名单位来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58号联合广场4号楼33层)办理退还。
贵
3、本项目终止后,一切后果由招标人承担。
1、我单位拟实施的“仁怀市盐津安置区平场及路网二期工程勘察招标”,该项目场平及路网工程已完成,因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为尽快实施本项目勘察任务,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沿用原立项批复作为招标依据,并将招标项目名称变更为“仁怀市盐津安置区二期勘察招标”,现特申请将原报建内容终止招标。
2、参与投标报名单位的报名费,由报名单位来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58号联合广场4号楼33层)办理退还。
贵
3、本项目终止后,一切后果由招标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