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标公示
项目名称:江口县2015年民和镇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 标 人:江口县民和镇人民政府
监督部门:江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针对贵州中恒建设有限公司提出的质疑内容,由招标人会同监督部门于2019年6月14日14时00分组织原评标委员会成员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口分中心进行了复审复核,复审意见如下:
已通过初审的十三家投标单位的投标函中承诺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系数均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质疑单位“贵州中恒建设有限公司”的投标函填写为“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投标总价(不含设备费)3%(房屋建筑工程2.5%,市政工程1.5%,机电安装工程1.5%,城市轨道交通工程2%)”与招标文件中格式文件(房屋建筑工程3%(含工地扬尘0.5%),市政工程3%(含工地扬尘0.5%),机电安装工程1.5%,城市轨道交通工程2%)不符,对此我评标委会一致认为全部投标单位均不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格式要求,建议该项目作废标处理。
综上复审意见,经评标委员会一致同意该项目作废标处理,并按此回复贵州中恒建设有限公司。
江口县民和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