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2015年洒金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监理二标段招标流标公告
致:各投标人
我单位拟建设的兴义市2015年洒金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监理二标段于2019年5月16日13时40分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开标后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打分有误,申请原班专家于2019年06月19日15时30分进行复审,复审得出结果后于2019年06月21日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间先后收到关于中标候选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质疑,经过查证第一中标候选人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投标结束后确已离职,根据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存在投标有效期内修改投标文件行为。
为保证招标项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我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8年4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8号)第五十五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对本项目本次开标结果给予否认,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兴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