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龙新区国家储备林项目(一期)基础设施异常公告
各投标人:
我单位组建的义龙新区国家储备林项目(一期)基础设施于2020 年 07 月23 日 13 时 00 分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评标活动,中标候选人公示于2020年07 月27日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示期为2020年07月28日至2020年07月30日,公示期未收到任何异议,故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宏瑞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2020年07月31日收到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宏瑞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递交的关于“义龙新区国家储备林项目(一期)基础设施”放弃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8年4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8号)第五十五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本项目作废标处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重新组织招标。
贵州绿建实业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