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地块小区道路及回迁安置道路建设项目(镇区次干道)
废标公示
1、 招标项目:一号地块小区道路及回迁安置道路建设项目(镇区次干道)
2、 招标人名称:瓮安县江界河镇人民政府
3、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 评标日期:2020年8月26日14时00分二次评审
6、 废标原因:一、投标人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投标人须知3.3.1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有效期在2020年3月22日前。
二、“一号地块小区道路及回迁安置道路建设项目(镇区次干道)”项目施工招标,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报价计算K值与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设置K值不一致,虽招标文件中注明“评标办法文本与系统评标办法设置不一致的以系统设置的评标办法为准”。但系统设置的评标办法并未告知投标人,导致投标在不知道评标报价分值计算方法的情况下投标,影响了潜在投标人投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瓮安县江界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