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2018年东观街道办事处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抗战广场至老牛凹道路勘察、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招标失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贵州晴隆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晴城投呈﹝2020﹞35号文批准,晴隆县2018年东观街道办事处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抗战广场至老牛凹道路勘察、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项目编号:S5200000000027437001),因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隆瑞建设有限公司内部工作调动,原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能参加本项目正常的后续施工工作,故自愿放弃中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经我单位研究决定重新组织该项目招标。
贵州晴隆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