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仁市东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监理)”废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兴仁市东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于2021年12月27日收到主管部门发出的“关于暂停兴仁市东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2021年12月29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本项目暂停招标公告。2022年2月14日收到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出具的招投标投诉处理决定书,须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
由于本项目原定开标时间为2022年1月7日10:00时,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系统中开标时间已过,不能发出澄清文件;且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系统中投标人信息已不具备保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规定。本项目招标废标。
特此公告!
兴仁市供水总公司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