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安县龙吟镇北盘江村河洋安置点美丽家园建设项目”异常情况公告
致:各投标人
我单位委托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普安县龙吟镇北盘江村河洋安置点美丽家园建设项目,于2022年6月17日10:00时,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项目组织开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2022年06月21日至2022年06月23日,公示期结束,于2022年6月30日,我单位收到贵州四方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递交的关于放弃“普安县龙吟镇北盘江村河洋安置点美丽家园建设项目”中标资格的函。说明放弃中标资格的原因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出学习至今未归,短时间内不能到岗履行职责实施现场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第七十四条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综合以上规定,我单位同意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四方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放弃中标资格。没收贵州四方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递交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将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打到我单位帐户上。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富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
招标人:普安县龙吟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