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项目实施当年属于国内多地新冠病毒高峰期,导致中标单位人员配备不齐等问题(属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经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后决定,终止与中标人的履约行为,该项目终止实施,重新招标。详见《合同终止协议》。
由于项目实施当年属于国内多地新冠病毒高峰期,导致中标单位人员配备不齐等问题(属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经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后决定,终止与中标人的履约行为,该项目终止实施,重新招标。详见《合同终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