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龙水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招标终止公告
编号:001
各投标人:
根据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关于瓮安县龙水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黔南水汛旱〔2023〕50号),原内容为施工单位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将该部分内容进行调整,调整为施工单位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我单位根据调整后的批复文件,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根据行政监管部门要求,该项目终止招标。
特此公告。
招标人:瓮安县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行政监督部门:瓮安县水务局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