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普定县第九幼儿园建设项目复议结果公示。因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评标委员会建议重新招标。公示期至2025年09月25日。
关键信息
联系电话
15185363307(招标人);13017082064(招标代理机构);0851-38222290(投诉部门)
详细内容
普定县第九幼儿园建设项目复议结果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普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贵州安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普定县第九幼儿园建设项目于2025年09月16日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复议,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普定县第九幼儿园建设项目已于2025年8月14日9时3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已于2025年8月18日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将评定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在职情况受到相关投标单位的质疑、投诉。经向监督部门及交易中心申请,同意本项目于8月28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专家进行第一次复核,复核结果为维持第一次评审结果。第一次复核结果确认期间,普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了新的调查情况,因此于2025年9月8日向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复核。第二次复核结果为:2025年09月16日经评标委员会再次复核,对原评标过程及结果均无异议,符合评标办法要求。根据普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相关函件确认第一候选人普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鄢勇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因此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建议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标。
结果公示至2025年09月25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普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安顺普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5185363307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安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017082064
公示日期:2025年09月22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完整摘要
普定县第九幼儿园建设项目由安顺普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贵州安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项目于2025年8月14日9时30分开标评标,8月18日公示中标候选人。因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在职情况受质疑,先后进行了两次复核。最终确认第一候选人普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鄢勇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违反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建议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标。公示期至2025年09月25日,投标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内向普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