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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人民医院医共体运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一次变更公告

2025-10-16 45 次浏览 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盘州市人民医院医共体运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更正公告,主要澄清系统安全性评审标准,要求投标人提供三级以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证明及测评报告,核心系统需包含HIS、EMR、LIS、PACS。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盘州市人民医院医共体运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联系电话
13984379893
联系人
张健、孙光力、敖伟华

详细内容

盘州市人民医院医共体运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HZB2025-688ZFFW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盘州市人民医院医共体运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

项目序列号:P5202812025000BN2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评审标准 系统安全性(5分) 为加快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要求投标人或所投软件产品生产商提供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满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三级或三级以上的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要求。 注:要求投标人或所投软件产品生产商提供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文件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级测评报告,否则不得分,本项满分5分。 系统安全性(5分)澄清如下内容: 为加快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要求投标人或所投软件产品生产商提供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满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三级或三级以上的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要求。 注: 1、要求投标人或所投软件产品生产商提供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文件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级测评报告。 2、所提供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文件中系统名称可以不同,但功能必须满足招标参数要求,同时提供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级测评报告中的系统至少需要包含核心业务系统:HIS、EMR、LIS、PACS。 3、满足上述全部要求得5分,缺少证明材料或不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盘州市人民医院,地址:盘州市亦资街道1120号盘州市人民医院,联系方式:0858-3559297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泰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商业金融区内建勘大厦16楼1-9号,联系方式:13984379893
  • 项目联系人:张健、孙光力、敖伟华,电话:13984379893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盘州市人民医院医共体运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项目编号为THZB2025-688ZFFW,项目序列号为P5202812025000BN2,首次公告日期为2025年09月30日。本次更正主要涉及采购文件中的评审标准条款。对系统安全性评审标准进行了澄清,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需满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三级或以上等级要求,并需提供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文件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特别强调系统名称可不同但功能需满足招标要求,测评报告中的系统至少需包含HIS、EMR、LIS、PACS等核心业务系统。满足全部要求得5分,缺少证明材料不得分。更正日期为2025年10月16日。

附件下载

盘州市人民医院医共体运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更正(澄清)后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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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人民医院医共体运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一次变更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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