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标 公 示
工程项目 | 印江县城污水处理改扩建工程(一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招标 |
招 标 人 |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供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开标时间 | 2017年12月22日上午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江分中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经理:周光福报价:688.907337万元 总分:95.14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省众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邹华江报价:688.966411万元总分:91.79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永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张羽雄报价:688.847578万元 总分:90.95分 | |
公示期 | 2017年 12月27日至2017年12月29日 |
公 示 说 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拆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⑷相关请求及主张; ⑸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拆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稿译本。 | |
招 标 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二O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