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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木纹石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安龙县木纹石整合开采及加工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

2017-12-27 查看 26 次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木纹石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贵州木纹石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安龙县木纹石整合开采及加工项目一期工程监理进行招标, 并于20171226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特此公示

标段(包)名称

贵州木纹石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安龙县木纹石整合开采及加工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

招标人

贵州木纹石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地点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贵阳市延安中路81号鑫海大厦19楼B座(开标室))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候选人名称:贵州骅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78000.00元(大写:肆拾柒万捌仟元整)

总监理工程师:张静

工期: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 质量达标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候选人名称: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79000.00元(大写:肆拾柒万玖仟元整)

总监理工程师:张剑

工期: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 质量达标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候选人名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80000.00元(大写:肆拾捌万元整)

总监理工程师:高振

工期: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 质量达标

公示期

2017年12月27日至2017年12月29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反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