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江龙镇城镇综合改造建设项目景观设计(二次)(项目名称)交易结果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江龙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委托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镇宁自治县江龙镇城镇综合改造建设项目景观设计(二次)已于2017年12月05日10时3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都市筑景国际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标价:280000元
中标工期:3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蒋宏伟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标价:280000元
中标工期:3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宁江波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价:280000元
中标工期:3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汪刘英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8年01月02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