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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城县2015年保华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2017-12-28 查看 8 次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公告

水城县2015年保华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水城县2015年保华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人贵州六盘水攀登开发投资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2日上午10:30
开标地点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黔隆筑巢工程材料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组织设计13.86
项目管理机构12.00
其他因素5.00
投标报价分59.70
细微偏差扣分0.00
总分90.56
施工项目负责人邬忠素
施工技术负责人付立品
报价(元)17170922.62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国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组织设计13.10
项目管理机构12.00
其他因素5.00
投标报价分59.85
细微偏差扣分0.00
总分89.95
施工项目负责人陈家洪
施工技术负责人李国华
报价(元)16658472.22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组织设计12.59
项目管理机构11.00
其他因素5.00
投标报价分59.81
细微偏差扣分0.00
总分88.40
施工项目负责人罗永均
施工技术负责人彭安东
报价(元)16600557.17
公示期2017年12月27日至2017年12月29日
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