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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龙新区2015年顶效镇棚户区项目(大龙潭安置区一期附属工程)(二次)

2017-12-29 查看 44 次 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公告

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义龙新区2015年顶效镇棚户区项目(大龙潭安置区一期附属工程)(二次)进行招标, 并于2017/12/28 14:1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不少于3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州公易建〔201711〕0738-1号-1

标段(包)名称:义龙新区2015年顶效镇棚户区项目(大龙潭安置区一期附属工程)(二次)

招标代理: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8日

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多功能厅五)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川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分:

88.53

项目负责人:

付家昌

报价(元):

39065534.97

业绩:

未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钢建工程有限公司



总分:

88.49

项目负责人:

陈春

报价(元):

38869666.07

业绩:

未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森林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总分:

82.45

项目负责人:

周真发

报价(元):

39069937.41

业绩:

未要求

公 示 期: 2017年12月30日2018年01月01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贵州顶效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投诉电话:0859-352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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