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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鸡场坪龙湖湿地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2018-01-03 查看 16 次 四川名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名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盘县鸡场坪龙湖湿地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人盘北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四川名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华筑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70.00
商务分20.00
总分90.00
项目负责人何谋贵
报价(元)工程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3.5折计算(湿地公园内附属用房建筑按14元每平方米计算)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技术分50.07
商务分16.00
总分66.07
项目负责人叶世碧
报价(元)工程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3.5折计算(湿地公园内附属用房建筑按14元每平方米计算)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技术分41.60
商务分16.00
总分57.60
项目负责人周可
报价(元)工程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3.5折计算(湿地公园内附属用房建筑按14元每平方米计算)
公示期2018年1月4日2018年1月8日
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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