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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2017年北盘江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中标公示

2018-01-04 查看 3 次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公告

贞丰县2017年北盘江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中标公示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贞丰县北盘江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贞丰县2017年北盘江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进行招标, 并于2018/1/4 9:2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不少于3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州公易建〔201712〕0929号-1

标段(包)名称:贞丰县2017年北盘江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招标代理: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贞丰县北盘江镇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2018年01月04日

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多功能厅三)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新世纪建筑有限公司

总分:

90.88

项目负责人:

徐盛昌

报价(元):

11084486.44

业绩:

无业绩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遵义红业建筑有限公司

总分:

85.70

项目负责人:

张晓

报价(元):

11069117.54

业绩:

无业绩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

遵义富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分:

85.54

项目负责人:

毛勇明

报价(元):

11097451.61

业绩:

无业绩要求

公 示 期: 2018年01月05日2018年01月07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贞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859-661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