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标公示 | ||||
| 工程项目 | 盘州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一期 | |||
| 招标人 | 盘州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 |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1月04日13时00分 | |||
| 开标地点 |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总分 | 94.38 | 项目经理 | 胡奇 | |
| 报价(元) | 721354196.83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福建省禹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总分 | 81.96 | 项目经理 | 庞峰 | |
| 报价(元) | 721140212.26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天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 总分 | 81.76 | 项目经理 | 秦向东 | |
| 报价(元) | 721382703.78 | |||
| 公示期 | 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9日 | |||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
|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
|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
|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
| (4)相关请求及主张; | ||||
|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
|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 ||||
|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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