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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城一、二期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018-01-05 查看 3 次 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公告

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兴仁县供水总公司的委托,对兴仁县城一、二期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招标, 并于2018/1/4 9:1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不少于3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州公易建〔201712〕0925号-1

标段(包)名称:兴仁县城一、二期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代理: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兴仁县供水总公司

开标时间:2018年01月04日

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功能六厅)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总分:

92.48

项目负责人:

饶正凯

报价(元):

0.05

业绩:

不要求业绩。设计部分报价下浮率以本项目施工审计结算金额为计费基础,参照“计价格[2002]10号”计算出的金额为基准下浮20%;工程施工部分投标报价以施工审计结算金额为基础下浮5%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总分:

83.23

项目负责人:

吴伟新

报价(元):

0.05

业绩:

不要求业绩。设计部分报价下浮率以本项目施工审计结算金额为计费基础,参照“计价格[2002]10号”计算出的金额为基准下浮20%;工程施工部分投标报价以施工审计结算金额为基础下浮5%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总分:

80.25

项目负责人:

刘忠

报价(元):

0.05

业绩:

不要求业绩。设计部分报价下浮率以本项目施工审计结算金额为计费基础,参照“计价格[2002]10号”计算出的金额为基准下浮20%;工程施工部分投标报价以施工审计结算金额为基础下浮5%

公 示 期: 2018年01月05日2018年01月07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兴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859-6222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