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兴仁县供水总公司的委托,对兴仁县城一、二期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招标, 并于2018/1/4 9:1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不少于3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州公易建〔201712〕0925号-1 标段(包)名称:兴仁县城一、二期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代理: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兴仁县供水总公司 开标时间:2018年01月04日 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功能六厅)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总分: | 92.48 | 项目负责人: | 饶正凯 | 报价(元): | 0.05 |
业绩: | 不要求业绩。设计部分报价下浮率以本项目施工审计结算金额为计费基础,参照“计价格[2002]10号”计算出的金额为基准下浮20%;工程施工部分投标报价以施工审计结算金额为基础下浮5%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
总分: | 83.23 | 项目负责人: | 吴伟新 | 报价(元): | 0.05 |
业绩: | 不要求业绩。设计部分报价下浮率以本项目施工审计结算金额为计费基础,参照“计价格[2002]10号”计算出的金额为基准下浮20%;工程施工部分投标报价以施工审计结算金额为基础下浮5%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总分: | 80.25 | 项目负责人: | 刘忠 | 报价(元): | 0.05 |
业绩: | 不要求业绩。设计部分报价下浮率以本项目施工审计结算金额为计费基础,参照“计价格[2002]10号”计算出的金额为基准下浮20%;工程施工部分投标报价以施工审计结算金额为基础下浮5% | ||||
公 示 期: 2018年01月05日至2018年01月07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兴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859-622297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