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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县村寨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018-01-05 查看 5 次 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公告

凤冈县村寨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凤冈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的凤冈县村寨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于 2017年12月05日 11时00分 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元)

中标工期

项目负责人

注册(职称)证号

贵州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迪赛因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参级

设计费率报价下浮率22.08%;施工承包费下浮率报价6.08%:运营管理维护费(元/吨)0.6777

540日历天

张锦海

S300008389

贵州明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广州恒河环保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参级

设计费率报价下浮率22%;施工承包费下浮率报价6%:运营管理维护费(元/吨)0.68

540日历天

霍霞

黔高201336030

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贵州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参级

设计费率报价下浮率23%;施工承包费下浮率报价6.1%:运营管理维护费(元/吨)0.67

540日历天

陆永兴

黔高970201

【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凤冈县村寨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中标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凤冈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凤冈县村寨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于2017年12月05日11时00分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迪赛因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价 :设计费率报价下浮率22.08%;施工承包费下浮率报价6.08%:运营管理维护费(元/吨)0.6777

得分:97.33分

工 期:54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张锦海

业绩:1、开阳县双流镇刘育村水井坎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下午屯耳寨村一组生活污水处理示范点建设项目;3、万峰林纳录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点工程;4、凤冈县土溪镇苏云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5、开阳县禾丰乡马头古寨(传统村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6、百花湖乡三屯村中十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7、2016年度龙里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10+N”项目污水处理池;8、凤冈县新建镇长碛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9、凤冈县永安镇田坝村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项目;10、凤冈县土溪镇黑溪古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11、凤冈县永安镇田坝村双联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12、凤冈县永安镇田坝村黄连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13、凤冈县永安镇田坝村上尧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明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广州恒河环保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价:设计费率报价下浮率22%;施工承包费下浮率报价6%:运营管理维护费(元/吨)0.68

得分:94.94分

工 期:36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霍霞

业绩:1、荔波县朝阳镇八烂村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程;2、荔波县瑶山乡高桥村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程;3、七星关区大新桥街道办事处魏家屯村、大坡村和天生桥村环境治理工程;4、安龙县兴隆镇大坪村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程;5、荔波县瑶山乡梦柳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6、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水春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7、荔波县小七孔镇联江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8、荔波县瑶山瑶族乡董蒙村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9、平塘县摆茹镇甲茶村掌布村农村环境整治工程;10、贵定县宝山街道办事处高原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贵州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设计费率报价下浮率23%;施工承包费下浮率报价6.1%:运营管理维护费(元/吨)0.67

得分:70.04

工 期:54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陆永兴

业绩:1、开阳县污水处理三期(硐上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2、瓮安县磷化有限责任公司白岩矿区玉华矿段污水处理工程;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8年 1 月 9 日

投诉部门:凤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851-2528558

招标人:凤冈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8年 1 月 5 日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8年1月 9 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凤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851-2528558)投诉。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 第七条要求: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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