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黔西县林泉镇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标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万宏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分93.06分,报价2371313.28元。公示期2018年01月08日至01月10日。
关键信息
项目预算
2371313.28元(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
项目名称
黔西县2017年林泉镇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详细内容
中标公示
| 项目信息 |
详情 |
| 工程项目名称 |
黔西县2017年林泉镇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
| 招标人 |
黔西县财政局 |
| 代理机构 |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1月04日9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万宏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分:93.06,项目经理:彭志发,报价:2371313.28元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江西双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分:80.13,项目经理:李子武,报价:2387250.84元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江西鄱信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分:72.99,项目经理:许国亮,报价:2388619.65元 |
| 公示期 |
2018年01月08日至2018年01月10日 |
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完整摘要
黔西县2017年林泉镇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中标公示。招标人为黔西县财政局,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时间为2018年01月04日9时30分,地点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中标候选人为贵州万宏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分93.06分,报价2371313.28元,项目经理彭志发。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江西双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分80.13分,报价2387250.84元,项目经理李子武。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江西鄱信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分72.99分,报价2388619.65元,项目经理许国亮。公示期为2018年01月08日至2018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