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市新蒲新区迎宾大道道路工程项目(项目名称)跨线桥、框架桥标段勘察招标  | ||
招 标 人  | 遵义市新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咨询机构  |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月4日10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蒲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湖北核工业勘察设计院  | ||
项目负责人  | 刘家忠  | ||
报 价  | 1789560.00元,综合单价180元/米  | ||
总 分  | 88.43 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省地矿局第二工程勘察院  | ||
项目负责人  | 裴永炜  | ||
报 价  | 1789560.00元,综合单价180元/米  | ||
总 分  | 66.95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省有色地质遵义勘测院  | ||
项目负责人  | 刘武权  | ||
报 价  | 1789560.00元,综合单价180元/米  | ||
总 分  | 61.67分  | ||
公 示 期  | 2018年1月8日  | 至  | 2018年1月10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