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黔西县林泉镇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中标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万宏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2391143.31元,总分94.18分。公示期2018年01月08日至01月10日。
关键信息
项目预算
2391143.31元(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
项目名称
黔西县2017年林泉镇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
详细内容
中标公示
| 项目信息 |
详情 |
| 工程项目名称 |
黔西县2017年林泉镇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 |
| 招标人 |
黔西县财政局 |
| 代理机构 |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1月04日10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期 |
2018年01月08日至2018年01月10日 |
| 排名 |
企业名称 |
项目经理 |
报价 |
总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万宏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彭志发 |
2391143.31元 |
94.18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江西双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陈劼 |
2406980.45元 |
82.16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江西鄱信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许国亮 |
2408915.14元 |
74.22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完整摘要
黔西县2017年林泉镇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中标公示。招标人为黔西县财政局,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时间为2018年01月04日10时30分,地点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中标候选人为贵州万宏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彭志发,报价2391143.31元,总分94.18分;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江西双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劼,报价2406980.45元,总分82.16分;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江西鄱信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许国亮,报价2408915.14元,总分74.22分。公示期为2018年01月08日至2018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