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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2017、2018年通组公路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招标第3标段(沫阳镇、茂井镇)

2018-01-08 查看 3 次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公告

中 标 公 示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罗甸县红水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罗甸县2017、2018年通组公路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招标第3标段(沫阳镇、茂井镇)进行招标,并于2018年01月05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罗甸县2017、2018年通组公路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招标第3标段(沫阳镇、茂井镇)

招标代理: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 标 人:罗甸县红水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2018年01月05

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7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黔南州交通设计院报价:578829.00元

总分:92.00分 项目负责人:胡 斌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通远公路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报价:579589.00 元

总分:82.52分 项目负责人:顾 颖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省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报价:579825.00元

总分:72.34分 项目负责人:秦榜明

公 示 期:2018-01-082018-01-10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