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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城一、二期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监理 )

2018-01-08 查看 4 次 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公告

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兴仁县供水总公司的委托,对兴仁县城一、二期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监理)进行招标, 并于2018/1/8 13:4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不少于3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州公易建〔201712〕0968号-1


标段(包)名称:兴仁县城一、二期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监理)


招标代理: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兴仁县供水总公司


开标时间:2018年01月08日


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功能七厅)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阳科力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分:

88.74

项目负责人:

李毅

报价(元):

0.01

业绩:

不要求业绩,报价为本项目施工中标金额的1%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总分:

68.11

项目负责人:

赵士英

报价(元):

0.01

业绩:

不要求业绩,报价为本项目施工中标金额的1%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宇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分:

66.82

项目负责人:

席英杰

报价(元):

0.1

业绩:

不要求业绩,报价为本项目施工中标金额的1%


公 示 期: 2018年01月09日2018年01月11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兴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859-6222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