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仁怀市林业局(招标人名称)的仁怀市鲁班街道隆堡蔬菜基地道路绿化建设项目 S5200000000013442001 已于 2018年01月04日 09时30分 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 中标候选人 | 中标人资质 | 中标价(元) | 中标工期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注册(职称)证号 |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成都公信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 | 2805625.95 | 30 | 胡晓燕 | 川251101134782 | -- | -- | |
| 贵州鸿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2857818.15 | 30 | 叶永清 | 黔252111415778 | -- | -- | |
| 重庆市园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 2698817.09 | 30 | 朱伯承 | 渝150101105279 | -- | -- |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8年1月16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仁怀市住建局)(电话:15085477298 )投诉。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 第七条要求: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