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南部新区六合商城二期安置房工程(桩基检测)招标结果公告 | ||||
结果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毕节南部新区六合商城二期安置房工程(桩基检测) | |||
招 标 人 | 毕节市南部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月8日10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毕节市七星关区洪山路一号洪山酒店4楼阿西厅会议室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弘波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
总分 | 95.02 | 项目负责人 | 潘秋林 | |
报 价(下浮率) | 25% | |||
工期 | 30日历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省建筑科学研究检测中心 | |||
总分 | 79.12 | 项目负责人 | 帅海乐 | |
报 价(下浮率) | 25% | |||
工期 | 30日历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联建土木工程质量检测监控中心有限公司 | |||
总分 | 78.98 | 项目负责人 | 郭建强 | |
报 价(下浮率) | 25% | |||
工期 | 30日历天 | |||
公示期 | 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11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
(4)相关请求及主张; | ||||
(5)有效合法的相关证明材料。 | ||||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 ||||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