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经济开发区羊安水库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18年1月9日10:00时都匀经济开发区羊安水库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活动,经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了以下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标段(包)编号:黔南公易建电(2017)2312号-1
标段(包)名称:都匀经济开发区羊安水库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招标代理:四川瑞升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都匀经济开发区羊安水库工程管理所
开标时间:2018年1月9日
开标地点:开标厅1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投标总报价 (元) | 总监理工程师 | 监理服务期 |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山市中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2221000.00 | 许一欣 | 监理服务期约24个月,保修期12个月 |
第二中标候选人: 黔南州黔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220000.00 | 刘宏 | 1080日历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智龙水利监理有限公司 | 2221000.00 | 余光辉 | 1080日历天 |
注: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指项目经理。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公示期2018年1月12日—2018年1 月15 日
投诉:
投诉机构:黔南州水务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4-8282428